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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大山镇嘎拉河村一组宜居农房改造项目第一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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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澄清与答疑)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XD-****-ZCLPS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盘州*大山镇嘎拉河村一组宜居农房改造项目 项目序列号:/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澄清采购公告 澄清内容: 序号 澄清项 澄清前内容 澄清后内容 * 采购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盘州*大山镇嘎拉河村一组宜居农房改造项目: 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供应商所在地行政有关部门已暂缓颁发**全生产许可证或暂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续期的,需提供行政有关部门已暂缓颁发**全生产许可证或暂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续期的相关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盘州*大山镇嘎拉河村一组宜居农房改造项目: (*)一般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殊资格要求: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供应商所在地行政有关部门已暂缓颁发**全生产许可证或暂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续期的,需提供行政有关部门已暂缓颁发**全生产许可证或暂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续期的相关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澄清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州*大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盘州*大山镇 传真:/ 项目联系人:石用民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鑫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省*******白鹤路白鹤安置小区*号楼*楼***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王文其 项目联系方式:*********** 文件预览: 盘州*大山镇嘎拉河村一组宜居农房改造项目第一次澄清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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