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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2023年数字化诊断服务类采购项目第三包采购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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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SQCG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年数字化诊断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R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收到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的质疑,经采购人核实,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及采购文件约定,重新确定**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第三包成交人,成交金额为**.*万元。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 址:*****大道*政府院内综合楼*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湖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媛媛(采购人代表)、沈庆吉(项目负责人) 电   话:****-*******、****-******* 五、附件 *.分项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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