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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展沿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港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项目-二次装修工程(项目编号:GGZC2023-C2-30061-GXZY)质疑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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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供应商名称:**璟宗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质疑人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博艺路*号江悦蓝湾**号楼二十一层****号房 联系人:唐园明 联系电话:*********** 邮编:****** 我公司于****年*月**日**时**分收到贵公司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项目-二次装修工程(项目编号:GGZC****-C*-*****-GXZY)的《质疑函》。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即刻将该质疑函报采购单位,并咨询原磋商小组。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贵公司认为成交人的部分工程量清单报价超出预算工程量清单单价,符合项目采购文件第**.*条第(*)报价评审中第*)点的规定: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故应做无效标处理。 质疑答复:这是对分项采购预算金额理解不准确。分项采购预算金额应该是财政采购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批复文件写明的预算控制价格。本项目的政府采购计划书(编号:GNZC****-C*-*****)标明本项目的政府预算控制金额为*******.**元(见附件一),采购计划书并没有标明有分项的采购预算金额。《***财政局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项目-二次装修工程初步预算控制价意见书》也说明,同意以人民币*******.**元作为该工程初步预算控制价(见附件二),也没有写明有分项控制价。上述*个政府采购预算批复文件均批复该项目只有一个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并没有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也只写明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而工程量清单价格是预算单位的预算价格(仅供投标参考),并非是财政采购管理部门审批的分项采购预算金额,两者不能相混。 综合上述,贵公司将工程预算中的工程量清单价格,作为政府采购的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是有误的。质疑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规定,有权利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答复。 ************** ****年*月**日 && 附件信息: 质疑答复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项目-二次装修工程.pdf ***.*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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