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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自然资源局包信镇“百镇千村规划”试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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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息财磋商-****-**-*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自然**局包信镇“百镇千村规划”试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月**日、《**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 *、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时间)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原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 ****年**月**日(**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时间) *、原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时间) *、原采购信息内容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项目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为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技术职称; *.*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六、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变更为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项目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为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技术职称; *.*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相对应部分依照此变更做相应更改,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人及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自然**局 地址:*****千佛庵路四季阳光家园东北侧约***米 联系人:王志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豫东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省**********路***号*号楼*单元**层****号 联系人:胡韬光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韬光 联系方式:*********** ****.**.** **自然**局包信镇“百镇千村规划”试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项目-更正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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