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龙门县第2023522号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联系方式:****—*******、*******。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备注 * 龙府********** ***汇龙房地产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第*座***号商铺 ************GB*****F******** **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粤****执恢****号之十 ******人民法院 《协助执行通知书》 (****)粤****执恢****号之六 * 龙房********** ***汇龙房地产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第*座***号商铺 ************GB*****F******** 公告单位:***自然**局 ****年**月*日
相关推荐
-
光大水务(莱阳)有限公司24年度食堂食材及大桶水采购变更公告
莱阳市 2024-10-05 变更公告 -
烟台机场数字化企业展厅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更正公告
山东 2024-10-05 变更公告 -
第二师36团农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4-10-05 变更公告 -
皮山县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项目监理
皮山县 2024-10-05 变更公告 -
关于一批设备招标控制价市场调研
绵阳市 2024-10-05 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