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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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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本项目因服务内容存在缺项,现对采购服务内容进行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本项目因服务内容存在缺项,现对服务内容进行调整,更正内容详见更正后磋商文件,各潜在供应商以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 *、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C******** 广告宣传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地址:天府新区**路***号中铁卓越中心**楼。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收取方式为按合同金额的*%收取。交款方式:以汇票/本票/支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正常使用*个月无质量问题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书面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在收到书面申请**日内,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单位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单位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成交供应商损失。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府新区职业学校 地址:**天府新区**街道凉水村二组 *** 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金周路***号*栋*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老师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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