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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贵州公司市场部2023年至2025年(24个月)宣传物料制作项目_变更中选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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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 中国移动**公司*场部****年至****年(**个月)宣传物料制作项目于****-**-** **:**唱价,已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的中选情况 标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华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第一份额:**.**%) 第二中选候选人:**前岸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第二份额:**.**%) 第三中选候选人:庆达互创传媒有限公司(第三份额:**.**%) 第四中选候选人:**点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第四份额:**.**%) 第五中选候选人:兆恒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第六中选候选人:世纪人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标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众盈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第一份额:**.**%) 第二中选候选人:**天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第二份额:**.**%) 第三中选候选人:兆恒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第三份额:**.**%) 第四中选候选人:**华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第五中选候选人:璟之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标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前岸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第一份额:**.**%) 第二中选候选人:***华艺展示用品有限公司(第二份额:**.**%) 第三中选候选人:**致合天成广告有限公司(第三份额:**.**%) 第四中选候选人:**金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第五中选候选人:***嘉绘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标包*(黔东南) 第一中选候选人:**点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第一份额:**.**%) 第二中选候选人:***华艺展示用品有限公司(第二份额:**.**%) 第三中选候选人:**金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第三份额:**.**%) 第四中选候选人:**致合天成广告有限公司 第五中选候选人:庆达互创传媒有限公司 标包*(省本部) 第一中选候选人:华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第一份额:**.**%) 第二中选候选人:世纪人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份额:**.**%) 第三中选候选人:**耀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第三份额:**.**%) 第四中选候选人:瑞皓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中选候选人:***程华印务广告有限公司 标包*(黔南) 第一中选候选人:瑞皓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第一份额:**.**%) 第二中选候选人:***程华印务广告有限公司(第二份额:**.**%) 第三中选候选人:**千骥广告有限公司 第四中选候选人:**博威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标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众盈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第一份额:**.**%) 第二中选候选人:***巨多广告有限公司(第二份额:**.**%) 第三中选候选人:**麋鹿标识有限公司 第四中选候选人:***嘉绘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标包*(**南) 第一中选候选人:**金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第一份额:**.**%) 第二中选候选人:***巨多广告有限公司(第二份额:**.**%) 第三中选候选人:**致合天成广告有限公司 第四中选候选人:**松立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标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庆达互创传媒有限公司(第一份额:**.**%) 第二中选候选人:***嘉绘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第二份额:**.**%) 第三中选候选人:**百硕印刷有限公司 第四中选候选人:**华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标包**(**) 第一中选候选人:**麋鹿标识有限公司(第一份额:**.**%) 第二中选候选人:**千骥广告有限公司(第二份额:**.**%) 第三中选候选人:**华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第四中选候选人:源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 (*)中国移动**公司*场部****年至****年(**个月) 宣传物料制作项目于****年**月**日完成评审工作,在****年**月**日——****年**月**日进行中选候选人公示。公示期内,采购人通过自查,发现存在对中选结果可能造成实质性影响的问题,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采购文件的规定,**************于****年**月**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复评,现在将复评后的中选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 (*)对于疑似低于成本价或低于成本警示价的应答人,评审委员会已要求应答人按流程进行澄清,对于应答人不能合理进行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为该应答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对其应答作否决处理。 (*)否决情况详见附件。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日,公示截止时间为****-**-** **:**。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二、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温小丰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 *、异议受理渠道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审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开的应答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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