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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省道S241宝平线水毁重建工程施工监理第1号补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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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时间:****年**月**日 **:**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省道S***宝平线水毁重建工程施工监理 ****省道S***宝平线水毁重建工程施工监理 第*号补遗书 各投标单位: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修改为: *.*.* 修改 修改为: “拟投入到本项目人员资历表”应附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监理工程师证书等)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缴费明细复印件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应为不少于****年连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如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其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书。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白扫描件或黑白复印件。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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