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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二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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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医院生态**分院二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补充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我司受***第一医院的委托,对有关***第一医院生态**分院二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编号:E*******************)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现拟定回复意见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投标保证金第*点第③项“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 按明建〔****〕**号文规定执行(专业担保机构是指取得资信等级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应在*住建局登记备案,同时执行闽建筑〔****〕*号文。” 现修改为:“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担保保函应由有资格的担保公司出具。有资格的担保公司详见明建〔****〕**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明建〔****〕**号文件部分条款的通知》(明建〔****〕**号)同时执行闽建筑〔****〕*号文。” *、删除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电子招标投标其他要求第*点。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和标准前附表商务部分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项房屋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项目业绩(包含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监理)的,得*分。本项满分*分。注:①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认定标准:总投资不少于*****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等;时间以最近一份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 现修改为:“*、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项公共建筑类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项目业绩(包含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监理)的,得*分。本项满分*分。注:①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认定标准:总投资不少于*****万元的公共建筑类。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等;时间以最近一份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 二、本条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 三、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公共**交易网(https://smggzy.sm.gov.cn/smwz/)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第一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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