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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市容环境管理中心垃圾压缩车辆和垃圾压缩箱体采购项目澄清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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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垃圾压缩车辆和垃圾压缩箱体采购项目品目 采购单位**************行政区域***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剑平、胡婷婷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地址******拱北侨岭街**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梅华东路***号*栋*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X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垃圾压缩车辆和垃圾压缩箱体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内容有误,需要进行澄清说明。 更正内容: 一、对采购包*原公告中的“项目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人,需负责垃圾压缩箱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作,并且具有国家人社部认可的机械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项目团队人员(含技术负责人)不得少于*人,项目团队人员(含技术负责人)之一需具有安全员证”。澄清更改为“项目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人,需负责垃圾压缩箱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作,并且具有国家人社部门认可的机械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项目团队人员(含技术负责人)不得少于*人,项目团队人员(含技术负责人)之一需具有安全员证”。 二、对采购包*原公告中的“项目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人,需负责垃圾压缩箱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作,并且具有国家人社部认可的机械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项目团队人员(含技术负责人)不得少于*人,项目团队人员(含技术负责人)之一需具有安全员证”。澄清更改为“项目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人,需负责垃圾压缩箱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作,并且具有国家人社部门认可的机械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项目团队人员(含技术负责人)不得少于*人,项目团队人员(含技术负责人)之一需具有安全员证”。 三、本项目采购包*原公告中“商务部分”的“技术负责人要求”: 技术负责人要求 (*.*分) *、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需负责垃圾压缩箱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作,并且具有国家人社部认可的机械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分,最高得*分; 注:*、需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职称证书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如证书无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执业注册机构的注册变更回执(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证明系投标人所属人员。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澄清更改为: 技术负责人要求 (*.*分) *、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需负责垃圾压缩箱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作,并且具有国家人社部门认可的机械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分,最高得*分; 注:*、需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职称证书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如证书无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执业注册机构的注册变更回执(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证明系投标人所属人员。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四、本项目采购包*原公告中“商务部分”的“技术负责人要求”: 技术负责人要求 (*.*分) *、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需负责垃圾压缩车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作,并且具有国家人社部认可的机械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分,最高得*分; 注:*、需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职称证书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如证书无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执业注册机构的注册变更回执(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证明系投标人所属人员。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澄清更改为: 技术负责人要求 (*.*分) *、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需负责垃圾压缩车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作,并且具有国家人社部门认可的机械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分,最高得*分; 注:*、需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职称证书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如证书无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执业注册机构的注册变更回执(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证明系投标人所属人员。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特此澄清! 原公告内容与本次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公告内容为准。以上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不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投标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份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开标及解密。 *.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拱北侨岭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梅华东路***号*栋*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剑平、胡婷婷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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