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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人民医院综合业务楼电梯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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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品行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青秀区金洲路**号金旺角商住楼B栋B****号 邮编:****** 法定代表人:周思盛,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周思盛,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人民医院综合业务楼电梯采购项目 质疑项目编号:TXZC****-J*-*****-CGZX 采购人名称:**人民医院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质疑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二、采购内容中的序号*、*、*都共有条款强制性要求:二、技术要求的▲*、控制线路板上搭载竞标品牌自主研发的高性能信息处理器。▲*、竞标产品含有的电子元件安全电路和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光耦、下载程序、电路板部件均为竞标品牌同品牌、同制造商设计和制造。▲*、竞标品牌控制系统和门系统均符合 EMC电磁兼容性 EN-*****和EN-*****的法规要求,既包含EMI(自身向外发射干扰)、EMIS(自身抵抗外界干扰)。三、主要部件及技术要求▲*、曳引媒介:采用电梯专用钢丝绳,数量≥**条、悬挂比*:*.曳引轮直径≤***mm。 事实依据:以上提到的 * 点规定都为强制性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质疑答复*:贵公司提出的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参数具有倾向性、排他性、唯一性,未提供相关的事实依据证明材料,如采购需求参数具体指向哪一个特定品牌或者特定规格型号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二条第四款,“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四)事实依据。”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答复。 附件:**品行贸易有限公司质疑函 ********************** ****年*月*日 附件信息: 质疑函(**品行贸易有限公司).pdf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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