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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校车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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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LY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校车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前内容: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更正后内容: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请注意:请潜在投标人按照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在参加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政采云”平台信息,所有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延期等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下载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地&址:***四联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省裕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汽开区一汽集团公司一生活区**栋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茹 电 话:***********(办公电话)  采购人名称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人地址 ***四联大街***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省裕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汽开区一汽集团公司一生活区**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校车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 更正事项、内容 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更正日期 ****-**-** **:**:** 项目联系人 李雪茹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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