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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东宁市2024年侵蚀沟治理工程施工(第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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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省*******年侵蚀沟治理工程施工 第*-**标段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若出现兼中时,以标段序号靠前的为中标标段,其它标段自动顺延中标候选人。 *、删除招标公告中:*.*凡在本*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如用人单位遇到“用工难”问题,可以与*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可拨打服务转线****-*******或在***省公共**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如用人单位遇到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咨询。可拨打服务转线****-*******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人事劳动微仲裁。*.如需产品采购服务,可参考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有需求的企业可点击链接查询。(https://ggzyjyw.hlj.gov.cn/zcfg/******/********/*ee*bedc-*d*e-****-*a*a-ee*cfccc****.html)。 *、为保证本项目顺利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踏勘,并充分了解本项目所投标段的建设地点及其现场现状,投标时充分考虑发生的费用及未可预见的风险。逾期到达或未到达的投标人视为放弃踏勘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踏勘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踏勘时提供);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踏勘时提供,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踏勘时间:****年**月**日**时**分; 踏勘集中地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 踏勘现场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注:是否踏勘现场不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注: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未仔细阅读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等其他原因,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水务局 电 话:****-******* 招 标 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正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省****松北区智学街***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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