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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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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省***三峡坝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办公用房施工 采购单位********省***三峡坝区税务局行政区域***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更正事项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芳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省***三峡坝区税务局采购单位地址***珍珠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芳 ****-*******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南路**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晓玲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CA******-******-**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三峡坝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答疑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 *.请问“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 *** 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业绩”,EPC业绩可以吗? 回复:可以,必须是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业绩,而非房建施工项目中含装饰装修内容。提供证明材料修正为: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省级及以上“建筑*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以供核查。若投标人提供的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独立承担的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证明,否则无效。详见答疑文件 *.请问“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业绩”,公共建筑房建项目,其中包含装饰装修工程的业绩可以吗? 回复:不可以,按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以答疑时发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按时下载,并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三、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大写陆佰伍拾万玖仟玖佰伍拾元玖角柒分(小写:*******.**元)。投标人须在“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文件领取”领取招标控制价文件。 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省***三峡坝区税务局      地址:***珍珠路**号         联系方式:林芳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南路**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楼             联系方式:徐晓玲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芳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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