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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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申补字********号 不动产产权人周国英、简红兵于****年*月**日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遗失作废。该不动产坐落于***严陵镇川威大道***号珑悦府一期**幢*单元*层*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川(****)***不动产证明第*******号,若有申报不实、隐瞒、欺诈行为,无论任何人,均可自本公告之日起**日内, 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严陵镇***路***号行政审批局三楼, ****-*******)提出异议。 特此公告。 ***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月**日 ***不动产登记中心 ***自然**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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