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详情

泉州市21世纪海丝名城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丰泽区清源二管区)-补充通知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世纪海丝名城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清源二管区)的补充通知 类型: 文本通知 修改时间 终止开标 招标控制价 投标保证金 补充通知标题:*****世纪海丝名城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清源二管区)补充通知 补充通知内容: *****世纪海丝名城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清源二管区) 补充修改通知 招标编号:闽正茂[****]QZ招字第***号 各投标人: ******自然**局的*****世纪海丝名城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清源二管区)现发布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一、补充修改通知: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第 *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第*项先修改为: * *.*.*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项目负责人*人,职称:中级及以上,专业:林业专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且双方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项目技术负责人*人,职称: 中级及以上,专业:林业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且双方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投标文件仅需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 *、投标人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 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万元违约金。 二、本补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修改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自然**局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年**月**日 附件: 上传

相关推荐

打开招标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变更公告 >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提示

打开电脑版自助升级会员后可继续查看或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400-633-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