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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甸镇磙子沟产业园区护岸堤坝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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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甸镇磙子沟产业园区护岸堤坝项目)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甸镇磙子沟产业园区护岸堤坝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采购文件中的评分细则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三、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加**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号)。技术咨询电话以**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后用CA锁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加密 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分钟内完成。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乡村**服务中心地址:宽甸镇北环西路***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宽甸镇**西街政府住宅楼*、*层***铺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丽莹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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