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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联安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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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联安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品目 采购单位***联安镇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武玲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安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联安镇渡头圩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省**********银公路西侧叠翠名城B座***-*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HY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联安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第二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更正为:第二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原采购文件相关内容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联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联安镇渡头圩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银公路西侧叠翠名城B座***-*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武玲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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