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补充通知[第(1)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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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招标编号:E*******************)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更正为: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原开标时间不要变,开标时间为:****年*月**日**:**。 “补充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鸿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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