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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嘎洒中心片区排水管网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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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洒中心片区排水管网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嘎洒中心片区排水管网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招标文件的修改如下: *.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中“投标保证金”根据《**省公共**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公共**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云发改办交易监管〔****〕**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万元以下(含****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标的金额超过****万元的,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因本项目招标标的金额未达到****万元,故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失信记录承诺书,未提供无失信记录承诺书的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其否决投标。若发现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修改为“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七条“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最高不能超过**万元,其中,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万元”的规定,本项目可收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元),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 )***号〕和《西双版纳州关于进一步减免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的规定,鼓励招标人少收、不收投标保证金金额在十万元及以下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故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中与以上内容相关的均作相应修改。 招标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么龙路**号附*号 邮 编:****** 联系人:黄靖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勐泐大道曼城一期B*幢*单元***号 邮 编:****** 联系人:李晨溪、李梓菥 电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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