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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2024学年“第二课堂”相关课程学分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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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学年“第二课堂”相关课程学分认定工作的执行情况,经四个部门研究决定,现就认定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依据《************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豫财院〔****〕**号)、《关于微调****版培养方案中第二课堂学分的通知》(网址:https://www.hafu.edu.cn/info/****/*****.htm)、《关于印发********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补充通知》(豫财院〔****〕**号)、《********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修订)》(豫财院〔****〕***号)(附件*,请特别注意:附*中《第二课堂成绩标准》发生了很大变化,请依据新标准进行认定。)。 二、认定学生范围 ****届所有毕业生。 三、学分要求 (一)****-****级专业 *.****-****级本科和****级专升本专业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应修得*学分,其中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各*学分,分别由团委和创新创业中心安排修得;劳动教育实践(一)和劳动教育实践(二)各*学分,由学生工作部安排修得。 *.****-****级专科专业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应修得*学分,其中劳动教育实践(一)和劳动教育实践(二)各*学分,由学生工作部安排修得。 (二)****-****级专业 ****-****级本科、专升本专业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应修得*学分,其中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各*学分,分别由团委和创新创业中心安排修得;此外,****-****级本科、专升本和专科专业的原劳动教育实践(一)和劳动教育实践(二)课程分别通过通识教育基础课中劳动教育(一)和劳动教育(二)的实践课时体现。 四、认定时间 各学院于*月**日(星期二)中午**:**前完成“第二课堂”相关课程学分认定的全部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由学生本人填写《********学生第二课堂成绩申报表》(附件*),并提供支撑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至其所在学院。 (二)各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若副书记、副院长暂不到位,由书记、院长兼任,下文同),教学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和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任组员的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三)副书记和辅导员负责对本学院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以班级为单位填写《********“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并对学生第二课堂的学分进行认定和公示(公示至少*天)。 (四)副院长和教学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负责学生的选课;最后由辅导员在教务管理系统上进行成绩登统。 (五)学生填写的《********学生第二课堂成绩申请表》、《********“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汇总表》和支撑材料由各学院归档。此为学校评估的重要资料,请各学院务必做好归档工作。 附件: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修订)》(豫财院〔****〕***号)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汇总表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 团委 创新创业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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