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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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根据**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浙****执***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浙****执***号记载,原郑仁民、刘凤凤名下位于***天马街道石崆小区**幢****室等房产【不动产权证号:浙(****)***不动产权第*******号】已被司法裁定给姜海华。其产权证【浙(****)***不动产权第*******号】因无法收缴,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自然**和规划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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