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及房屋所有权)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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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法院判决,现将权利人:苏媛美、谭铭,坐落于**沣京大道东段南侧(帕提欧)第**幢*单元****室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陕(****)鄠邑区不动产权第*******号,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鄠邑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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