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 B202400056号)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应元勇、陈增莲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申请补发。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联系电话:****-******* 联系人:胡建明 联系地址:**庆符镇恒远***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不动产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面积(㎡) 不动产坐落 备注 * 高房权证高字第********号 应元勇陈增莲 房屋 **.**㎡ **羊田乡街道**号 遗失作废 公告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月*号
相关推荐
-
资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终止公告-2871101000016830697
湖南省 2024-11-18 变更公告 -
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益阳支队关于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专门零售服务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终止公告-2521101000016810421
湖南省 2024-11-18 变更公告 -
鎮江聯成電焊防護服采購J3026M24B0002-变更公告
泰兴市 2024-11-18 变更公告 -
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在线清灰布袋采购询比单采购流标公告
河南省 2024-11-18 变更公告 -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作废公告
张家口市 2024-11-18 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