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 B202400057号)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欧利会、赵全康、赵小兵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申请补发。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联系电话:****-******* 联系人:胡建明 联系地址:**庆符镇恒远***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不动产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面积(㎡) 不动产坐落 备注 * 川(****)**不动产权第*******号 欧利会、赵全康、赵小兵 农村宅基地 **㎡/**㎡ ****镇上龙村三组**号 遗失作废 公告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月**号
相关推荐
-
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中心学校关于试鞋凳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终止公告
安徽省 2024-09-30 变更公告 -
内蒙古工业大学采购台式计算机网上询价项目废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2024-09-30 变更公告 -
总装车间自动灭火系统的第2次变更采购变更公告
湖北省 2024-09-30 变更公告 -
贵州省黔南州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贵定、惠水、长顺、龙里林场、罗甸)勘察设计第1次答疑澄清
贵州省 2024-09-30 变更公告 -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仪化振荡式粘度计框架招标2024在线粘度计\振动式 单组份 0-1500000cp 本安型招标公告[第2次变更]
仪征市 2024-09-30 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