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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4滁州至合肥高速公路滁州段项目房建工程(二次)的澄清答疑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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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至**高速公路**段项目房建工程(二次)的澄清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DFAGZ*****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S****至**高速公路**段项目房建工程(二次)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下: 问题*、招标文件P*页“*.* 项目经理要求”→“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含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材料信息需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等栏目。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原件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须提供公共**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我公司有一建筑工程业绩,为建设单位直接发包项目,有中标通知书但是没有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交易中心见证章,且无公共**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我公司在该业绩开工前办理了施工许可证,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该业绩真实可查。现请问能否将“①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须提供公共**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修改为:“①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须提供公共**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或行业主管部分颁发的施工许可证;”?恳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考虑近年营商环境艰难,给中小民营企业多一些参与竞争的机会。 回复为:本项目为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招标形式为在***公共**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所要求业绩为与本项目同类业绩,本条不修改原招标文件。 问题*、我公司有****项目业绩,该业绩实际是属于一个业绩(整栋小区),因甲方要求,分别办理了 * 个施工许可证,合同金额为*****#楼、*#号楼 **** 万元,****G*#楼、*#楼,*#楼、**#楼金额为 **** 万元,*****#、**#、**#、G*#及**地下室金额为 **** 万元,最终为一个结算单,结算金额为 *********.** 元,本项目虽是三个备案合同和三个施工许可证,实则为一个项目,此业绩是否能满足该项目投标业绩要求? 回复:根据问题描述,分别三个备案合同且合同金额均未达到****万元,该业绩无法认可。 澄清*:请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第二信封至指定位置。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合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龙蟠大道**号政务中心东*楼 联系人:王林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龙蟠大道***号房产商务大厦*楼 联系人:关勤勤 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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