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4146号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 浙(****)***不动产证明第*******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GB*****F******** ***菜园镇翡翠苑*幢三单元***室 公告单位:***自然**和规划局 ****年*月**日
相关推荐
-
2024年广东新兴用轴承、轴承座询比价0607询价公告(变更)
邯郸市 2024-06-29 变更公告 -
2024年广东新兴用棒条阀询比价0627询价公告(变更)
邯郸市 2024-06-29 变更公告 -
6.29日内蒙古恒业成+电动阀门一批询价-变更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2024-06-29 变更公告 -
广州图书馆业务保障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广州市 2024-06-29 变更公告 -
江西鼎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崇仁县宝水新区富民路道路工程(乐史路~宝水大道)工程沥青变更公告
抚州市 2024-06-29 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