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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2024年度测量设备集中委外计量废标公告(2024-YKLSSS-F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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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年度测量设备集中委外计量废标公告 (****-YKLSSS-F****)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年度测量设备集中委外计量 二、项目编号 ****-YKLSSS-F**** 三、废标原因 本项目至开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共收到*家报价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分别**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中航长城计量测试(**)有限公司、**恩瑞特实业有限公司。由于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家,本项目废标。 四、提出异议 供应商对废标公告如有异议,应当在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公示期间受理有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反映真实情况的举报。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不处理匿名质疑或投诉,也不接受不符合要求的质疑或投诉书。 (一)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被质疑人名称; *.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 *.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材料; *.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提出质疑的日期等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质疑人不是参加装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者不是联合体指定牵头方; *.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有效期限的; *.质疑书内容不完整且拒不补充完善的; *.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的; *.质疑事项已经完成处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的; *.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的; *.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五、公示时间: ****年 *月 ** 日至****年 *月 * 日。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www.plap.mil.cn发布。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 张老师 ***-********,*********** 八、采购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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