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01强清10号证照、印章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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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开 人:**金洋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金 洋 实 业有限公司 证照、公章、法人章等印章作废公告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苏**强清**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金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洋实业”)强制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漫修律师事务所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组成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自**金洋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开始工作以后金洋实业及相关人员未向清算组移交**金洋实业有限公司的证照(含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章、发票及合同专用章、法人章等印章以及相关文件、财务资料,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防范可能出现滥用企业证照、印章或从事与清算无关的事项及其他违法事项。故,清算组特此声明:**金洋实业有限公司的证照、公章等印章、文件等空白凭证资料自****年*月*日起全部作废。 自****年*月*日起,因上述作废证照、印章、文件等空白凭证资料产生的一切行为与**金洋实业有限公司及清算组无关。 **金洋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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