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丽土地证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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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省自然**厅关于妥善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依据第三条的规定进行公告,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 凤******** 陈丽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GB*****W******** 府城镇永乐家园小区*-*-*** 遗失补证 公告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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