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本级]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灯具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第1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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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省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货物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工程名称 **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灯具采购项目 工程地址 ***红谷滩区篦溪路以东,吴家路以南、杨**大道以西、**大街以北(JLH***-E** 地块)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灯具材料及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相关要求》 ) 招标控制价 *******.**元 开标时间 ****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新鸥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资格(资质) 投标报价 *******.** 元 申报的业绩 **工学院共青校区(* 期)灯具采购、**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灯具采购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启辰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资格(资质) 投标报价 *******.**元 申报的业绩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企业资格(资质) 投标报价 元 申报的业绩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受理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新鸥源科技有限公司 **启辰实业有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 **.** ** ** **.** ** ** 评委* **.** ** ** **.** ** ** 评委* **.** ** ** **.** ** ** 评委* **.** ** **.** ** 评委* **.** ** ** **.** ** ** 评标得分 **.** **.**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顺鑫建设有限公司 无效投标原因 **顺鑫建设有限公司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认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按规定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公示截止期:****年**月**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地址 **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号数字大厦***-***室 监督机构 名称 ***建设工程综合监督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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