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运行环境建设项目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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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运行环境建设项目 废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运行环境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QT****G************ 二、公告信息 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省公共**交易中心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牡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齐翔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依据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评标结果进行复核,通过复核发现该项目评审存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评标标准评审的问题,经招标人申请、监督人同意。该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省公共**交易中心组织处理异议重新评审。本次评审结果如下: ***牡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齐翔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福延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省龙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上五家单位因投标文件提供的机电安装工程技术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第三条关于技术负责人的要求“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人(建筑工程专业*人、机电安装专业*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要求,做否决处理。 ***省卓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投标函未填写暂估价金额、***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因投标函暂估价金额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以上两家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招标文件附件*否决投标条件 *.未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的要求,做否决处理。 ***筑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专家评审时因资质有效期不足投标有效期予以否决,经专家重新评审,该公司资质在有效期内,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不予否决。 由于以上情况的发生,对招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本项目重新招标。 三、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省地震局纪检室 电 话:****-******** 招 标 人:***省地震局 地 址:***鸿翔路**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赣水路**号地王大厦**层*室 邮 编:****** 联 系 人:林女士 电 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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