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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区G2024-019、G2024-037地块土地房屋征收服务项目(征收代办)质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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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P*************D*G项目名称:观山湖区G****-***、G****-***地块土地房屋征收服务项目(征收代办) 品目编号:P*************D*G***品目名称:观山湖区G****-***、G****-***地块土地房屋征收服务项目(征收代办) 采购代理:**三合招标有限公司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麟程房屋征收政策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省***观山湖区上寨新苑A*栋*单元*楼*号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中标单位提供虚假证明资料 事实依据:财务审计报告/报表,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及社保、项目相关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项目评分表里"其他工作人员”最高分**分(要求提供**人且有《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合格证书》、劳动合同),但中标单位网上公示信息显示人员规模只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均有规定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请求:诉请相关工作人员查询投标文件中锁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对该项目进行重新挂网招标。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质疑答复*:经核实,中标供应商网上公示信息**人为****年数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贵公司提交的质疑函中事实依据不足,故本质疑函所提要求不予支持。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观山湖区财政局 监督电话:****-******** 监督部门详细地址:***观山湖区石**路**地质科技园*号楼*楼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六、相关附件 质疑回复函 质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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