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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水益阳至芦林潭二级航道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招标答疑书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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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水**至芦林潭二级航道建设工程 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招标答疑书第(*)号 各投标人: 根据《资水**至芦林潭二级航道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招标人发出第(*)号答疑书。本答疑书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影响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问题*:招标文件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注第*点“业绩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协议书;②审计过程中出具的项目相关审核报告,如结算审核报告、变更审核报告、*#台账审核报告等。合同协议书须能证明服务业绩的时间和投资金额招标文件要求,如不能证明,投标人还须提供项目相关批复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计算。”疑问:请问“审计过程中出具的项目相关审核报告等”是提供结算审核报告、变更审核报告、*#台账审核报告等三项报告其中一项即可满足条件吗? 答:提供业绩项目(被审项目)的结算审核报告、变更审核报告、*#台账审核报告等三项报告其中一项即可满足条件。 问题*: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项目业绩评分标准“业绩审计过程中出具的项目相关审核报告,如结算审核报告、变更审核报告、*#台账审核报告等。合同协议书须能证明服务业绩的时间和投资金额满足前述要求,如不能证明,投标人还须提供项目相关批复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计算。”疑问:请问“审计过程中出具的项目相关审核报告”是提供结算审核报告、变更审核报告、*#台账审核报告等三项报告其中一项即可满足条件吗 答:提供业绩项目(被审项目)的结算审核报告、变更审核报告、*#台账审核报告等三项报告其中一项即可满足条件。 问题*: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主要人员评分标准: *、项目负责人(满分*分): ①满足最低资格审查条件的计基本分*分; ②项目负责人近*年内(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回溯*年)每有*个水运工程(投资规模不低于人民币*亿元)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的负责人业绩的加*分,最多加*分。 *、其他人员(满分*分): ①满足最低资格审查条件的计基本分*.*分; ②审计工程师近*年内(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回溯*年)每有*个水运或水利工程(投资规模不低于人民币*亿元)跟踪审计业绩或结算审计的,加*.*分,最多加*.*分。 注:业绩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协议书;②审计过程中出具的项目相关审核报告,如结算审核报告、变更审核报告、*#台账审核报告等。合同协议书须能证明服务业绩的时间和投资金额满足前述要求,如不能证明,投标人还须提供项目相关批复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计算。疑问:人员业绩如合同协议书不能证明,是否可以提供业主证明等文件 答:可以。 本标段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书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书为准,其他不变;本次答疑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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