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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国有林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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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补充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国有林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招标编号:E*******************招标有关补充通知如下: 一、第*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政工程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变更为:*.* 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二、第*章第*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的第*项: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的 施工员:*人;质量员:*人,变更为:施工员:房建工程施工员 * 人;质量员:房建工程质量员 * 人。(*)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意见:a、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通过**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变更为:(*)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意见:a、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通过**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更改为:****年**月**日**:**:**,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更改为:截止至****年**月**日**:**:**之前。 以上更正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公告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国有林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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