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458号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 浙(****)***不动产证明第*******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GB*****F******** ***菜园镇怡贝湾海景度假村A区*幢***室 公告单位:***自然**和规划局 ****年*月**日
相关推荐
-
中央储备粮贵溪直属库有限公司余江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施工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贵溪市 2024-10-01 变更公告 -
招标文件 德化县“一县一溪一特色”田园风光项目--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上涌村一标段、农田连片综合整治开发建设工程下涌村一标段预算编制中标结果公示
福州市 2024-10-01 变更公告 -
烟气在线监控系统(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终止公告
安徽省 2024-10-01 变更公告 -
招标文件 融通农业发展(南京)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吴江基地叶泽湖农场道路修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变更公告
南京市 2024-10-01 变更公告 -
钢制书架和钢木古籍柜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州市 2024-10-01 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