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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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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品目 采购单位***教育局行政区域***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鲜鲜、林琪钧、庄玲、郭诗颖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教育局采购单位地址***世纪大道电信大楼**层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南路***号轻工大厦*层**单元之二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FZB[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更正代理服务费金额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元 **.** 资格审查:经评审,*.**通士达有限公司资格证明文件:(*)所附财务报告为****年度,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a.成立年限满*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本项目为【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通士达有限公司未提供完整中小企业声明函,仅对“智能LED教室灯、智能LED黑板灯”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逐条填列所有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状况,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判定为无效声明函,资格审查未通过。*.其余供应商资格审查均合格通过。 符合性审查:经评审,各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通过; 价格扣除及中小企业政策落实情况: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无需对价格进行扣除,各供应商已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经评审,无供应商符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情形,均不享受价格扣除。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教育局 地址:***世纪大道电信大楼**层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南路***号轻工大厦*层**单元之二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鲜鲜、林琪钧、庄玲、郭诗颖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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