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采购项目—第三批排涝车辆采购(1-3标段)变更公告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受****政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采购项目—第三批排涝车辆采购(*-*标段)(招标编号:JXGY*******)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澄清、修改: 一标段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 四、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底盘”中 ★*.*.*驱动形式:*×*;(投标文件提供工信部参数页作为佐证材料) 修改为:★*.*.*驱动形式:*×*;(投标文件提供可证明本项要求的佐证材料) ★*.*.*尾气排放:符合国VI标准;(投标文件提供工信部参数页作为佐证材料) 修改为:★*.*.*尾气排放:符合国VI标准;(投标文件提供可证明本项要求的佐证材料) 二标段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四、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底盘”中 ★*.*.*驱动形式:*×*;(投标文件提供工信部参数页作为佐证材料) 修改为:★*.*.*驱动形式:*×*;(投标文件提供可证明本项要求的佐证材料) ★*.*.*尾气排放:符合国VI标准;(投标文件提供工信部参数页作为佐证材料) 修改为:★*.*.*尾气排放:符合国VI标准;(投标文件提供可证明本项要求的佐证材料) 三标段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A. 垂直式大流量排水抢险车(****m*/h)、B.***M布管车(增压增流))四、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底盘”中 ★*.*.*驱动形式:*×*;(投标文件提供工信部参数页作为佐证材料) 修改为:★*.*.*驱动形式:*×*;(投标文件提供可证明本项要求的佐证材料) ★*.*.*尾气排放:符合国VI标准;(投标文件提供工信部参数页作为佐证材料) 修改为:★*.*.*尾气排放:符合国VI标准;(投标文件提供可证明本项要求的佐证材料) 其余不变,特此说明! 本次变更、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备同等效力,其与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条款有不一致之处时,均以本次变更、澄清为准。 ****政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推荐
-
“气化庆阳”宁县天然气输气支管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一期工程更正公告
甘肃省 2024-09-30 变更公告 -
2024年滨湖国际会展中心废旧物资处置项目流标公告
合肥市 2024-09-30 变更公告 -
2024年度晋中市医疗保障局系统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服务项目二次延期公告
榆次区 2024-09-30 变更公告 -
合肥市中凯国源产融中心办公楼建设项目(EPC)变更公告
合肥市 2024-09-30 变更公告 -
广东省明康监狱修缮工程定点采购(废标重上项目)定点竞价成交公告440001-2024-41291
佛山市 2024-09-30 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