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贤路东侧、朱夏墅路南侧地块土壤修复施工招标答疑及更正公告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项目编号:SG******* 现对***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进行招标采购的崇贤路东侧、朱夏墅**侧地块土壤修复施工项目(项目编号:SG*******)作如下答疑及更正: 一、答疑内容: *、根据现场踏勘,与本次招标项目相邻的宣时路和崇圣路部分区域及宣时**侧绿化地块土壤修复治理工程正在施工中,施工单位将土方堆存在本项目污染土范围地面上方,高度约*m,同时基坑水外排入到本项目地块污染范围内,积水面积较大,且存在异味。相邻地块土壤污染类型和程度比本地块更复杂,土方堆存和基坑排水不但影响本地块正常开工,且可能对本地块造成二次污染。间:(*)请明确,对于本地块内存在的来自相邻地块的堆土和积水,是否由相关责任单位在本项且开工之前完成清理(*)请明确,因堆土和积水造成的污染及由此带来的影响,由相关施工单位承担责任,不包含本次招标项且工程范围之内? 回复:(*)本地块内的堆土不属于相邻地块;本地块内的来自相邻地块的积水在本项目开工前由相邻地块的施工方完成清理。 (*)本地块现状交付,修复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均由中标单位完成。 *、《修复方案》P***“施工现场密闭大棚抽气系统尾气处理过程采用喷淋塔吸附装置”,《控制价及清单》“************搭设大棚”项目特征包含“…活性炭及处置费用、置换系统…”,与修复方案不一致。本项目土壤污染物为铜、镍、六价铬、铬,不包含有机物,一般不需要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建议删除《控制价及清单》“************搭设大棚”活性炭相关内容;(*)请明确,投标人能否根据实际情况优化调整大棚废气处理工艺 回复:(*)删除清单************ 搭设大棚 项目特征描述中“活性炭及处置费用”; (*)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化大棚废气处理工艺,按最终通过专家评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执行,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 ****年*月**日
相关推荐
-
招标文件 关于平阳县萧江镇红色乡村振兴试点项目(施工)的更正公告[浙江中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平阳县 2024-11-11 变更公告 -
三友氯碱监控-变更公告
曹妃甸区 2024-11-11 变更公告 -
南岸慢生活西侧地块市政道路新建工程设计
杭州市 2024-11-11 变更公告 -
招标文件 关于坪山区中心医院第一期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六批01包的更正公告
深圳市 2024-11-11 变更公告 -
招标文件 北京市石景山医院单身职工宿舍租赁更正公告
石景山区 2024-11-11 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