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详情

绿岛湖湾区智造产业园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答疑澄清公告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绿岛湖湾区智造产业园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CC)WZ**** 项目名称:绿岛湖湾区智造产业园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一、答疑内容 *、问:财务状况: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 年、**** 年、****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达到 ***** 万元(* 倍招标控制价)得 * 分,达到 ***** 万元(* 倍招标控制价的 **%)得 *.* 分,未达到 ***** 万元(* 倍招标控制价的 **%)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为准。【注:须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为准】 成立时间不足 * 年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默认满分。 请问*:是以营业执照时间为准还是以什么为标准? 请问*:以上要求是为了体现主体单位实力,如不足三年视为满分,那么要设此条款的合理性?是为了排斥其他投标人?请招标人给予修正此条款的合理性。请招标代理不要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给予明确答复,感谢。 答:(*)投标人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为准。 (*)根据新的招投标改革方向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财务状况”评分标准中的“成立时间不足*年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默认满分”,现修改为“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成立时间不足*年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得*.*分”。 二、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 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智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庄镇弘德路*号 地址:**省******季华一路智慧**T*栋****室 联系人:潘工 联系人:邓工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名称 *绿岛湖湾区智造产业园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pdf 查看

该信息含有招标文件下载,因文件过大或文件格式问题,手机端不支持下载,移动会员不享有招标文件下载服务,如需下载请升级为网站会员或联系客服。网站会员可登录招标网官网下载。

官网网址:zhaobiao.cn

相关推荐

打开招标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变更公告 >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提示

打开电脑版自助升级会员后可继续查看或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400-633-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