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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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S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应急管理局****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中标(成交)结果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本次采购活动作废标处理,将重新组织招标。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中标(成交)结果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本次采购活动作废标处理,将重新组织招标。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应急管理局 地 址:盘水街道云盘社区云盘路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尚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省***万湖汇**栋***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林艳 项目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本次采购活动作废标处理,将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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