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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妇幼保健院颗粒剂采购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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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妇幼保健院颗粒剂采购项目二次品目 货物/物资/医药品/中成药片剂/其他中成药片剂 采购单位****妇幼保健院行政区域***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更正事项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钟香玉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妇幼保健院采购单位地址****沙湖大道**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孟姌****-*******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旁**大厦B座****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钟香玉***********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SD采字****-***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妇幼保健院颗粒剂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因项目需求调整,现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中“★*)使用的颗粒剂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需在**当地备案,投标人需承诺满足需求目录中的***种药品种类供应,不能影响医院临床使用,若*个月内不能正常供应,将追究违约责任。”现更正为“★*)使用的颗粒剂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需在**当地备案,投标人需承诺满足需求目录中的***种药品种类供应(除需求目录中序号为**、**、***、***、***、***、***号药品以外),不能影响医院临床使用,若*个月内不能正常供应,将追究违约责任。”; *、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变更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应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妇幼保健院      地址:****沙湖大道**号         联系方式:李孟姌****-*******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旁**大厦B座****室             联系方式:钟香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香玉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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