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详情

石嘴山市妇幼保健院颗粒剂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变更公告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妇幼保健院颗粒剂采购项目二次变更公告二次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XXX-****-GK-A**-****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妇幼保健院颗粒剂采购项目二次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项目需求调整,现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中“★*)使用的颗粒剂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需在**当地备案,投标人需承诺满足需求目录中的***种药品种类供应(除需求目录中序号为**、**、***、***、***、***、***号药品以外),不能影响医院临床使用,若*个月内不能正常供应,将追究违约责任。”现更正为“*)使用的颗粒剂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需在**当地备案,投标人需承诺满足需求目录中的***种药品种类供应(除需求目录中序号为**、**、**、**、**、**、***、***、***、***、***、***、***号药品以外),不能影响医院临床使用,若*个月内不能正常供应,将追究违约责任。”;*、原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现更正为“****年**月**日**点**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变更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应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更正日期:****年**月**日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妇幼保健院地址:**********沙湖大道**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旁**大厦B座****室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孟姌电话:****-*******代理机构联系人:钟香玉电话:***********代理机构:************** ****年**月**日

相关推荐

打开招标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变更公告 >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提示

打开电脑版自助升级会员后可继续查看或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400-633-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