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详情

(2023)苏0111破57号禾牧公司关于债权申报核查的补充报告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禾牧科技培训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申报核查的补充报告 **禾牧科技培训有限公司债权人: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苏****破**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诸晨希对**禾牧科技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牧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年*月**日作出(****)苏****破**号《决定书》,指定**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为**禾牧科技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许贵兵担任负责人。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后,管理人继续推进债权的申报与审查工作,现将该期间的补充申报债权的审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补充申报债权审核情况 债权申报期满后,债权人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邵怀民向管理人补充提交债权申报材料,申报总金额为**,***.**元.管理人经审查后,认为能够确认的债权为*笔,其中普通债权*笔,金额**,***.**元;劣后债权*笔,金额为****元。 二、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补充申报债权 对于上述补充申报债权的审核情况,管理人制作了债权表,现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将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审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当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如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则视为对管理人的债权审查结果无异议,管理人将据此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以上报告,请债权人会议审议! **禾牧科技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禾牧科技培训有限公司补充核查债权表》 **禾牧科技培训有限公司补充核查债权表 序号 债权人 申报金额 审定金额 债权性质 * 邵怀民 **,***.** **,***.** 普通债权 *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 *,***.** *,***.** 劣后债权 合计: **,***.** **,***.**

相关推荐

打开招标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变更公告 >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提示

打开电脑版自助升级会员后可继续查看或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400-633-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