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证号:皖(2019)长丰县不动产证明第0019140号)编号:南2024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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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证号: 皖(****)***不动产证明第*******号) 编号:南*******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 皖(****)***不动产证明第*******号 代兵、邓光丽 住宅 ***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峰**侧艺墅**号楼****/****上室 依据结清证明和个人申请 公告单位:***自然**和规划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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