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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周店乡村安全设施改造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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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N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慧周店乡村安全设施改造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省******音西街道福人路三农服务中心*号开标室(***公共**交易中心),更正为:**省******音西街道福人路三农服务中心*号开标室(***公共**交易中心)。 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 ”增加:“注:*、以上所有合同包参数中关于重量、尺寸、体积等要求表述为固定数值的,均允许±*%的偏差。*、本次拟采购产品若有属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报价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响应)无效。*、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规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附件,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页面的复印件)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所对应品目页面的复印件,认证证书中的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对应品目的依据的标准,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宏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融宏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省******音西街道音西村霞盛通福花园*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虹、卢思婷、蔡雄文 电话:****-******** **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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