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选民用车辆社会化维修定点项目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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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受某单位委托,就军选民用车辆社会化维修定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项目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军选民用车辆社会化维修定点项目 *.招标编号:JD****-GD-**** *.开评标时间:****年*月**日 *.废标原因: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故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具体格式详见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质疑材料原件向*************一次性当面提出(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及传真等)。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二、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方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提出质疑的日期;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四、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电话:****-******** 特此公示。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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