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二级单位自行采购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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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各院(中心),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二级单位自行采购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二级单位自行采购工作发出如下补充通知: 一、二级单位须制定本单位自行采购操作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确定须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部(处)务会议决定的采购限额标准; *.确定采购项目须进行*家以上*场调查(如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的限额标准。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请在****年**月**日前将自行采购操作规范纸质版(盖公章)交至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综合科(何侨生***室),电子版发至邮箱***********。自****年**月*日起,自行采购项目按照各单位制定的自行采购操作规范执行。 特此通知 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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