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详情

零陵区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检察院环境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零陵区人民检察院环境景观工程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公告: *.资格要求 *.*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或*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现更正为: *.资格要求 *.*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不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次更正公告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当招标文件与本次更正公告不一致时,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 招 标 人:***零陵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省***零陵区**大道与政通二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 系 人:刘巍;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省***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省***白牙*镇舜皇路**号; 联 系 人:汤玉(项目负责人)、唐蔚秀、唐玲芳;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相关推荐

打开招标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变更公告 >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提示

打开电脑版自助升级会员后可继续查看或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400-633-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