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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筼筜湖南岸排水排涝系统工程(标段二)(施工“评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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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筼筜***排水排涝系统工程(标段二)(施工“评定分离”)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的图纸有做调整,调整后的图纸随本答疑同步发布(****年**月**日发布 的图纸作废)。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中的“其他”栏目中下载。 二、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有做调整,以随本答疑同步发布的清单为准(****年**月**日发布的清单作废)。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栏目中下载。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办法-定标要素-实力(*)子要素内容:获奖情况”修改为“(*)子要素内容:获奖情况:投标人承建工程获得优质工程奖的情况,限于设区*级优质工程奖、省级优质工程奖、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特指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政金杯奖等),获奖日期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 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以获奖文件载明的获奖日期为 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 项第 * 条组成 联合体投标的,考量获奖情况时均以联合体中较高一方为准。)”。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不变。 四、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最近三个评价周期连续(**** 年度、**** 年第一和第二季度)A 级的”修改为“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最近三个评价周期连续A 级的”。 五、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 **:**:**”修改为“****-**-** **:**:**”。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六、本答疑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招标人:***政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 **日 招标代理机构:***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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